近日,为落实“十四五”规划《纲要》提出的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”要求,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,突出太湖、丹江口、滇池、洞庭湖等重要湖泊保护治理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组织编制了《“十四五”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》。
文件内容节选如下:
第五章 项目实施
围绕流域治理目标和重点任务,结合不同流域特点和问题,突出补短板、强弱项,统筹水环境、水资源、水生态等要素,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、小流域水环境治理、水源地保护等项目建设。
第一节 水污染防治项目
以流域水环境改善为首要目标,加强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截污减排能力,有效削减入水体污染负荷,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。
污水处理工程
建设重点由大中城市逐步向中小城镇及农村倾斜,加快推进经济相对发达、居民集中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,并适度向城镇周边农村延伸。结合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,合理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、规模及服务范围,推动重要区域、重要湖库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。人口密集、污水排放量大的地区宜以集中处理方式为主,人口少、相对分散,以及短期内集中处理设施难以覆盖的地区,合理建设分布式、小型化污水处理设施。建设资源能源标杆再生水厂。
污水管网工程
根据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运行要求,合理确定管网规模,优先解决环境敏感地区污水配套管网不足问题,加快老旧破损管网修复更新,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,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,采取措施减少雨季溢流污染。以城市周边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等地区为重点,加快推进污水管网防渗处理和改造,防范地下水污染。
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和再生利用工程
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,根据水环境承载能力,对重要湖库、重污染河流、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地区提出更严格的排放管控要求,加大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力度,有效提升污染物削减能力。在黄河、海河等水资源短缺流域,加强再生水利用、污水资源化等工程建设,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和效率。
污泥处置工程
加快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,优先解决污泥产生量大、污染隐患严重和对流域水环境威胁较大地区的污泥处置问题。加强对污泥中资源的回收和利用,防范二次污染。
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
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建设,提高城镇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利用。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,统筹规划布局中转站点,提高分类收集转运效率。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,开展分类处理设施提标改造,加快补齐处理设施短板。
第二节 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
从流域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,围绕流域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保护、水生态修复目标,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、系统治理、源头治理,全面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。
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
在人口相对集中、坡耕地较多、植被覆盖率低的区域,以小流域为单元,以水质改善为目标,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。在太湖、丹江口库区等重要湖库周边有条件的地区,推进生态缓冲带、生态隔离带建设,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等直接进入水体。在流域上游地区加大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力度,提高减污降碳能力。
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
以重点流域主要干支流的重污染河段、重要湖库主要入库河流为重点,以削减内源等污染负荷为目标,因地制宜建设河道(湖库)截污工程,开展污染底泥清淤,加强清淤底泥无害化、资源化处理。以提升水体自净能力、增加水环境容量为目标,开展河道(湖库)沿岸生态护坡、生产缓冲带建设。
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
推广科学施肥、安全用药、农田节水等清洁生产技术与先进适用装备,建立健全禽畜粪污、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。增加有机肥料施用比例,采用生物方法及易降解、低残留的农药防治病虫害,控制和减少农业污染。
第三节 水源地保护项目
以丹江口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,统筹推进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,加快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,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,保障南水北调等重大输水工程水质安全,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。
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
以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,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,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。加大湖库型水源地富营养化防控力度,提高蓝藻水华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
加快推进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、立标,以供水人口多、环境敏感的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,加快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,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,巩固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。
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工程
开展南四湖、洪泽湖、骆马湖、东平湖、白马湖、北大港水库等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,推进京杭运河等输水廊道污染防控工程。推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,开展神定河、泗河、老灌河等入库河流综合治理,全面推进库区周边和汉江、丹江等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。
内容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